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是《刑法》上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其特征如下: (一)本类犯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公共安全
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共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公共利益安全。 (二)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类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 本类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 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