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9. 违反消防法,有下列哪些行为的?处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
17、《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通行所负法律责任?
18、《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通行所负法律责任?
19、《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对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辆所负法律责任?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2、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应该做什么?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2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中,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方面是如何要求的?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25、《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中,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方面是如何要求的?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2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中有关施工现场从事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保险是如何的?
意外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保险费。意外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中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煤矿、非煤矿山、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包括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5、《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由用人单位支付哪些?
36、《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什么条件?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