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做好消防安全的重要力量,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3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50156对一级站的。
2) 负责处理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领导交办的日常工作,发现违反消防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如未采纳,可向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或向当地机关消防机构报告。
(二)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应当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其他部门应按照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消防管理规章、程序、方法和措施,负责部门内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管理体系。
(六)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 接受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掌握火灾的性和预防火灾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及火灾现场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使用灭火器材和扑救初期灾,会逃生自救。
1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的安全地带。
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需要,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具有下列职责:
(六)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3) 督促、指导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加强消防基础档案材料和消防设施建设,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推动消防管理科学化、技术化、法制化、规范化。
季度:对所有末端试水阀和报警阀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放水试验,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
7) 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单位系统发生的火灾事故,详细登记每起火灾事故,定期分析单位消防工作形势。
9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以及老年人活动场所,所在楼层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厅、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2) 明确本部门及所有岗位人员的消防工作职责,真正承担起与部门、岗位相适应的消防安全责任,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5 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值的80%。
2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值的75%。
4) 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人员疏散、救助伤员、现场等工作。
3) 应当配合消防安全管理归口部门、专(兼)职消防人员实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等消防安全工作,并在相关的检查记录内签字,及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防范措施等。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包括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 操作人员以及从事气体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管理、的人员等。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应当带头并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各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利用多种手段积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下级部门对上级部门负责,上级部门要与直属下级部门按照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管理承诺书》。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八)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建立与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6 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 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设置固定灭火、冷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火灾报警设施。
1) 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认真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预防火灾。
(七)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和敷设电气线、管线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并定期保养、检测。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和国家、行业、地方等有关消防管理行规、技术规范。
10 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的。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志愿员来自单位员工,是发生火灾时单位的主要灭火力量。应对其定期组织训练、考核和应急疏散演练,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1) 依照机关消防机构布置的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和制订计划并贯彻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向单位主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及机关消防机构汇报工作情况。
2) 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3) 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8) 支持、配合机关消防机构的日常消防管理监督工作,协助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机关消防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一般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牵头负责,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并履行下列职责:
(十)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7) 负责组织对重点部位消防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依工作实际,统一有关消防工作标准。
(四)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消防机构备案;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五)应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0) 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会后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汇报有关情况。
4) 应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能力高的人员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人员, 负责保管和检查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发生故障后,及时向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汇报,